我過去談台北、談台灣,常以一句「十步之內,必有芳草;陋巷之中,就有春天」說這隱性台灣的特質……而隱廬,坐落雅靜的禪空間如此,講學的人師如此,茶人在茶席中的安頓也如此……
生命的安頓——為隱廬而寫
【林谷芳/文】
※需於上課期間未逾(含)當期二分之一 前提出申請,超過期限恕無法退費。
※需繳回該課程收據
※已參加課程堂數以單堂課費用計算
※申請退費需酌收手續費150元
學員於開課期間未逾(含)當期二分之一提出退費申請者,其退還費用以扣除已開課堂數費用計算之,計算方式: 應退費用 = 實際繳納金額 ÷ 原課程總堂數 × 未參加課程堂數 -(已參加課程堂數 × 200 元)
開課期間已逾當期二分之一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全數不予退還。